※ 持續整理修訂中,請廣泛求證!

目前分類:司法與論文門 (4)

瀏覽方式: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

★★★ 最新論文門破案證據★★★

1. 1987年學歷認證時,倫敦大學教務處的回函表示: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在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授予的,然而無論文就取得博士學位有違規定!後來蔡陣營的律師和公訴檢察官劉承武紛紛選擇忽略title這個英文字!

政經關不了2020.08.18.jpg

 

2. 早先一再拒絕提供當年送審資料的教育部,已釋出1984年由蔡英文親自填寫、並經過政大核實正本資料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其中的博士論文題目和取得學位時間皆與2019年公布的不同!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3vjkdUJTpE

蔡英文論文門最新消息

 

3. 先前號稱收藏了蔡英文278 頁學生檔案、並透露口試日期和考官姓名的LSE,已否認持有博士論文口試委員名單與審查報告!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jyAyyu64jk

蔡英文論文門最新消息

 

4. 曾聲稱持有論文審查報告和版權提交表的倫敦大學,已確認當年蔡英文的論文並沒有被發表!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kdzJykWxzI (另請參看英國校方內部調查:2011年7月19日電郵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2/12/2011.html

蔡英文論文門最新消息

 

5. 英國行政法庭已判定LSE曾向台灣官員提供沒有確實查證的兩位校內口試委員名單作為論文門訴訟證據,至於另一位校外口試委員的名字則是出自蔡總統的一封信!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yGtZEc7EjM

蔡英文論文門最新消息

 

6. 美國獨立撰稿人麥可•理查森(Michael Richardson)與獨立調查團體UK Watchdog合作,公布LSE與相關人士在2019年試圖對「有學位、無論文」的蔡英文加以包庇時的詳細內部電郵,並且提供一位LSE同期畢業生的學籍資料、以及倫大當年替其他學院指定考官時的相關文件作為對照,找出種種疑點,而在調查1980年代英國數所知名大學的情況後已確認並無蔡英文那種未註冊而能考試畢業的特例!

政經關不了2023.08.30.jpg

 

※ 由於一次準備程序庭請假、且被拒絕視訊出庭的被告彭文正未經拘提就直接遭到通緝,能夠傳訊證人蔡英文的司法調查程序業已中斷!目前彭文正的護照被註銷,國際間的自由通行權利遭到剝奪。

※ 雖然倫敦大學官網聲明蔡英文有兩位口試委員,於1984年2月取得博士學位,並強調論文是否存放於大學圖書館並不影響學位的授予,但是這些陳述與其他資料有所出入,而且違反當年的學位授予規定。

※ 針對「小英男孩」林志堅的論文門,蔡英文一開始即定調為選舉抹黑,並且在學位被撤銷之後仍表示相信其清白,但是總統的臉書發文卻沒有民進黨人士回應。

※ 由於事態漸明,本部落格已停止更新,只保留數欄繼續公開,以免造成新舊資訊混淆。請前往資料原始出處「蔡英文論文門調查站」閱讀最新資訊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

 

★★★ 本部落格文章連結 ★★★

論文門,要真相           https://thesisgate2019.pixnet.net/blog/post/151281781

蔡英文論文門最新消息 https://thesisgate2019.pixnet.net/blog/post/56495542

媒體的選擇性報導        https://thesisgate2019.pixnet.net/blog/post/37646476

蔡英文論文門簡述        https://thesisgate2019.pixnet.net/blog/post/20123333

 

文章標籤

chyu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論文門訴訟進度 論文門訴訟進度 論文門訴訟進度 論文門訴訟進度 論文門訴訟進度

※ 請直接點擊下方欄目名稱,便可前往「蔡英文論文門調查站」查看全文。

1. 駁回部分(證據保全、管轄權、相關訴訟)

  • 2020年總統大選後,檢察官黃偉於1月13日駁回保全論文門各項證據的聲請——2021年的檢方卷證中缺乏蔡英文求學階段的入出境時間調查,然而卻有林環牆近20年的入出境資料。
  • 2020年1月15日(108年度訴字第5590號民事判決),法官張詠惠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直接駁回「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認為對原告無法律利益可言的單純事實不得作為「確認之訴」標的——民事訴訟法第 249 條第2項規定,若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應先要求補正,而非逕以判決駁回→後續發展請見本欄2. 民事訴訟(彭文正控告蔡英文)
  • 2021年7月20日,法官姚念慈駁回保全蔡英文姊妹入出境資料的聲請——後來據稱是法院內部資訊系統無法查找早期資料,才決定函詢,移民署則於8月10日製表說明1982.11.11-1984.03.31期間的資訊。
  • 2021年10月20日的準備程序庭(110年度易字第352號),被告彭文正首次請假未到,法官姚念慈尚未針對案情進行整理就直接退庭;而後彭文正遭到通緝,司法調查的程序中斷→關於先前的訴訟狀況,請見本欄5. 刑事告訴(公訴檢察官控告彭文正)
  • 2023年4月11日(112 年度訴字第 1590 號民事判決),法官宣玉華針對2021年黃偉起訴書中指稱彭文正「挾怨報復」等語的妨害名譽部分,將國賠法的訴訟成立要件「類推適用」於民事求償,認為被告檢察官尚未被有罪判決確定,於是直接駁回聲請——然而公法與私法之間不得任意援引,而且根據憲法第24條,民事求償與國賠可各自獨立。
  • 2023年4月21日(112年度重訴字第177號民事裁定),法官林瑋桓對於LSE法律團隊負責人Kevin Haynes(凱文•海恩斯)因偽證而造成彭文正遭受司法迫害和名譽受損一案,基於在台審理將缺乏效率、並且會侵害被告訴訟權利等理由,放棄行使管轄權。抗告之後,高等法院決定直接行政簽結——根據判例,侵權行為之訴訟得由行為施行之地或結果發生之地的法院管轄。
  • —    2023年7月5日(112年度重訴字第343號),由審判長溫祖明主導的第二次合議庭中,法官依然不調取被告黃偉檢察官涉嫌抽換證據的偵查卷——民事訴訟法第286條規定,應調查當事人聲明之證據,除非法院認為毫無必要。

 

2. 民事訴訟(彭文正控告蔡英文)

  • 2020年1月15日,法官張詠惠在沒有開庭的情況下,直接駁回「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認為對原告無法律利益可言的單純事實不得作為「確認之訴」標的——彭文正則強調,訴之利益就在於確認1984年合格通過的LSE博士論文是否存在,將牽動其他相關訴訟的裁判;而且他並非如法官所言,想要在此同時確認博士學位。後來還發現張詠惠曾於分案次日(2019年12月11日)行文要求蔡英文限期回應,但是尚未收到答辯即已判決,因此被懷疑有外力介入。
  • 2020年10月27日,彭文正上訴的高等法院首次開庭;2021年1月20日,合議庭認定未經言詞辯論、也沒有闡明可否提起他訴的初審程序有重大瑕疵,當庭宣判發回重審——此一突然之舉似為避免外來干預。
  • 2021年4月16日,一審開庭。由於法院拒絕重新分案,案件又回到曾有實體審認的法官張詠惠手中,不願迴避,於是彭文正當庭選擇短暫尿遁,取得機會正式遞狀提告法官——10月5日,彭文正的民事求償案開庭,律師李震華特別指出,張詠惠尚未收到蔡英文的答辯即已判決,而且媒體早在法官定稿之前便已報導此新聞;11月18日再度開庭,法官同意滯美的彭文正於12月13日的庭期中利用視訊表達意見,最後於12月30日判彭敗訴。2022年4月28日,上訴的高院開庭;7月7日將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
  • 2022年6月10日,「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更一審重新開庭,準備進入實體訴訟程序,彭文正則獲准視訊出席。不過,張詠惠法官似乎無意進行證據調查,而且在原告方抗議司法不公而欲退庭時、企圖僅僅利用「一造辯論」而當庭結案,但是被懷疑無法拿出合格論文正本進行勘驗的被告律師顏元龍並未同意,試圖造成雙方合意不予辯論的局面。法官事後表示,如果原告在四個月內不續行訴訟,將視為撤消告訴
  • 彭文正一方面針對重新分案與法官迴避之事繼續抗告,另一方面決定續行訴訟。在2022年11月29、30日連續召開的言詞辯論庭中,一開始即針對本案是否為需要由三位法官承審的「重大矚目案件」以及抗告過程中是否應該停止訴訟程序展開激烈攻防。被告蔡英文的律師當庭提出沒有裝訂的論文原稿、以及護照原件,並推翻2019年教育部的說法,強調當年的英文論文是拆成三冊裝訂後送審;原告方對於法官強勢主導下的當庭勘驗方式提出質疑,並舉出種種疑點。法官在多次制止原告律師提出與書狀內容類似的陳述後,未就所有物證的證據力進行調查,例如雖然略加檢視散裝原稿、卻不勘驗裝訂好的論文,也沒有同意傳喚證人,即宣告辯論終結。12月23日,張詠惠法官將問題歸咎為圖書館保存不當,並且同樣以對原告無法律利益可言的理由判彭文正敗訴。
  • — 針對「更一審」的判決提出上訴後,高院法官先詢問當事人是否願意接受調解,目前兩造已就二審開庭提出答辯狀——另外,高等法院於2023年2月9日基於審判業已完成,駁回彭文正在判決之前提出的抗告;但是經由再抗告,最高法院表示高等法院的理由失當,已於4月27日廢棄原裁定。

 

3. 行政訴訟(賀德芬控告教育部)

  • 2020年1月17日,教育部駁回賀德芬提出的要求,拒絕提供蔡英文當年的送審資料。在行政訴願失敗後,賀德芬提出行政訴訟。
  • 2021年1月13日,高等行政法院首次開庭審理違法封存案,上告的賀德芬強調教育部的意見並無適法性,因為送審資料不在保密範圍內。
  • 3月3日,教育部律師改口辯稱當初保密的只是審查委員名單,否認違法封存,至於涉及隱私的資料可在蔡英文同意之下提供給賀德芬——賀德芬曾詢問教育部是否根據「政府資訊公開法第12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處置(政府資訊涉及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之權益者,應先以書面通知該特定個人、法人或團體於十日內表示意見),然而教育部並未諮詢過當事人意願便拒絕公開。
  • 總統府於4月1日表示可以公開履歷表和證書影本,教育部便在6月2日釋出1984年政大資審表給賀德芬、高教司與委任律師,賀德芬則於8月26日當庭公開;不過,法官並未傳喚政大校長來驗證教育部是否已公開所有公文——行政法院原本預定9月16日判決,臨時改成10月7日加開一場辯論庭,而後在11月4日判賀德芬敗訴。目前賀德芬已提出上訴。
  • 賀德芬另於2021年12月24日以刑事告發教育部長潘文忠涉嫌圖利,但是北檢在2022年1月18日直接簽結。賀德芬於1月28日再次提出刑事告發狀,並拒絕單方面出席偵查庭,要求與被告對質。

 

4. 刑事自訴(彭文正控告張惇涵)

  • 2020年3月26日,彭文正反控總統府發言人誹謗一案首開準備庭,兩造當事人皆未出席。
  • 5月29日,張惇涵當庭表示,其新聞稿中的「抹黑造謠、惡意扭曲」之說乃是自行撰寫的合理評論,未與他人討論,也不需要蔡英文同意。法官卓育璇則提醒不要隨便扛責,並強調查證應以正本為準,而原告律師團也聲請函調相關資料——電視媒體僅「中天」有所報導,其他全面噤聲。
  • 張惇涵一方先後提出的物證中,除了已公開的許多可疑影本外,還包括外交賀電、總統臉書、府方簡報、教育部和LSE官網聲明、新聞報導、以及「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資料一則、相關判決案例若干,並且只願意提供2015年二度補發的畢業證書正本進行當場勘驗;另外還表示,沒有必要向蔡英文、英國校方和國內教育單位求證,希望司法資源勿被媒體操弄。
  • 獨任審判的刑二庭法官卓育璇審酌後決定函請英國校方協查,外交部則要求依據「國際刑事司法互助法」處理,最後由刑五庭的庭長蔡羽玄參與函調的決行——彭文正指出,台灣與英國之間並無司法互助協議,其實只要蔡英文願意主動授權法院,便可順利向其母校進行詳細查證。
  • 彭文正於2020年8月提交函詢倫敦大學的問題,張惇涵則是在11月決定請求LSE認證總統府持有的相關物證,最後由駐英國代表處將問題轉交校方,但只有LSE答覆文件皆與其檔案中心的存檔相符,倫敦大學並無回應——LSE的不同人士透露,蔡英文在此共有278 頁的學生檔案,但是掌管口試相關資料的是倫敦大學。
  • 2021年3月1日,育有一兩歲幼童的法官卓育璇開始請育嬰假,抽籤後改由蔡羽玄承辦此案;然而尚未開庭,蔡法官就已調升他處。新的法官李小芬接手後,打算於12月6日直接進入實質審理,但彭文正一方認為程序準備庭尚未結束,因此追加提告張惇涵「公文書不實登載」,試圖讓獨任審判、速審速結的簡易庭轉為可打到三審的三人合議庭。
  • — 2021年11月15日上午10點,加開準備程序庭,法官限時12點半結束,但是除了卷證資料不全之外,尚未針對物證的法律效力和人證名單加以討論。
  • — 2021年12月6日首次召開合議庭。彭文正一方追加提告張惇涵的長官「總統府公共事務室主任」張文蘭偽造公文書,並針對據傳是喬來的「正本」學位證書(非校長、院長雙重簽名,而且郵件未彌封、也無郵票)要求向英國校方確認,並聲請傳喚前總統陳水扁作證;張惇涵一方雖讓法官當庭勘驗2015年的補發證書,但是拒絕將它送往英國驗證。

 

5. 刑事告訴(蔡英文控告林環牆、賀德芬、彭文正誹謗,彭文正反控蔡英文誣告→公訴檢察官控告彭文正)

  • 2019年9月4、12日,三位學者先後被列入被告。有能力自行蒐證的蔡英文並未選擇「自訴」,而是需要檢察官查案、有政治力介入疑慮的「告訴」。最後由北檢檢察長邢泰釗特派黃偉檢察官負責——邢泰釗在2020年升任高檢署檢察長,並於兩年後被蔡英文提名為檢察總長,其妻子朱富美則是在2023年獲得大法官的提名。
  • 在2020年9月4日的「蔡英文女士提告三位教授滿一週年 不開庭、不調查、不保全證據」記者會之後,檢察官黃偉於10月14日召開首次偵查庭,美籍被告林環牆未接獲傳票,賀德芬拒絕出庭以示抗議,僅彭文正前往北檢進行答辯,承認自己不相信對方陣營的說詞。原告方則在對造不知情的狀況下,已於3月4日另有一場偵查庭,但未勘驗出2015年證書背面的編號——由於檢察官無故延宕,超過法定期限,彭文正向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提出申訴;黃偉於2021年調升為澎湖的主任檢察官,最後評鑑案不成立,又於2022年調任新北市。
  • 2021年3月31日,三位學者獲得一份基於言論自由保障的不起訴書,反控蔡英文誣告也是不起訴處分,但是彭文正同時還收到另一份強調他是因為2019年4月《政經看民視》遭到停播、基於「真實惡意」進行負面評論的起訴書——當日曾有媒體報導,檢方將另以罪責較重的違反選罷法(事實認定時間為2019.09.05-2020.01.11)起訴彭文正;律師李震華也指出,黃偉曾以「選他字案」進行搜證,推測可能是因為考慮到三審才能定讞,所以臨時決定變更回妨害名譽的簡易案件;律師張靜則提到另一種可能:「意圖使人不當選」的部分尚未結案,隨時可能追加。
  • 在檢察官黃偉的卷宗內,竟出現林環牆的入出境與印鑑資料、全台共94位「彭文正」和2位「賀德芬」的詳細個資,以及彭文正的聘任與升等相關文件,甚至嘗試向google調閱《政經關不了》的使用者資料;彭文正一方提出的重要書狀,僅出現在不起訴的誣告卷宗內,因此沒有公開、也未移交給後續接案的司法官,加上起訴書的內容過於片面,容易讓人產生較不客觀的心證——目前彭文正已針對黃偉湮滅證據的部分(諸多跡象顯示,政大提供的附件曾被抽換)進行相關訴訟,但是黃偉一方拒絕出庭,法官也未調卷勘驗。
  • 2021年5月4日,台北地院首次召開準備程序庭(法官趙耘寧、公訴檢察官黃冠運和郭耿誠),彭文正拒絕認罪,並且申請法庭直播。7月28日原本將再度開庭,並計畫終結準備程序,然而法院一直未就網路公開播放、卷證資料不全(選他案、誣告案、以及被告提供的書狀與證據)、英文資料未翻譯成中文等問題加以回應,於是彭文正與律師拒絕出庭,法官則裁定延期——公訴檢察官劉承武表示沒有必要進行直播,而且他和蔡英文、張惇涵的律師們一樣,在翻譯1987年倫敦大學的學歷認證函時,也是將「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便授予博士學位(It was awarded after a course of research and submission of a thesis title.)這句中的「題目」略過不譯。
  • — 2021年10月20日,法院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彭文正透過律師聲明,將會放棄言論自由的抗辯,但基於跟監威脅的白色恐怖、集中隔離的防疫政策而決定暫不回國;劉承武檢察官則認為被告離開在台居所、有逃亡之虞,應加以拘提、甚至通緝。而後法官僅就被告書狀中存在沒有簽名用印的文件提出質疑。此外,張靜、李震華律師質疑坐於公訴檢察官身後的蔡英文法律代理人違法列席,並強調此案為「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於是法官直接退庭——檢察官根據的法條是「刑事訴訟法第76條」。有關準備庭應受傳喚的對象、以及有人不到庭時的程序問題,請見「刑事訴訟法第273條」;至於重大刑案訴訟中的被害人參與,請見「刑事訴訟法第455-43條」。另外,根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庭分案要點第11章」,重大社會矚目案件應由合議庭審理,而非獨任法官的簡易庭。
  • — 2021年11月19日,法院決定直接通緝6月即已赴美的彭文正,司法調查的程序中斷——李震華律師因此怒斥姚念慈法官為「司法敗類」,後者遂控告前者妨害名譽,檢方則予以不起訴處分;張靜律師的電腦(內含論文門所有資料)因他案遭到查扣,至今沒有發還;而彭文正的護照於換證時被註銷,國際間的自由通行權利遭到剝奪。

 

6. 英國行政法庭(Michael Richardson告ICO)

  • —  2019年10月,長期關注台灣的美國獨立撰稿人麥可•理查森針對蔡英文的口試委員身分和考試日期,先是從LSE得到可疑的資訊,繼而請求倫敦大學將其文憑程序透明化,但遭校方以維護個人隱私為由而拒絕。2020年2月,英國資訊委員會(ICO)接獲理查森的投訴,開始評估倫敦大學是否違反《資訊自由法》。
  • —  2020年3月,ICO的初期評估是:口委身分的揭露可能會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或困擾,因此無需提供相關資訊。倫敦大學另於6月間告知ICO,校方保有一份論文審查報告的影本、以及論文的版權提交表格,於是ICO定位成單純的論文遺失。
  • 2020年7月,理查森向英國行政法庭(Tribunal Court)提告ICO,旋即因為國籍問題而受到阻撓。2021年2月,法庭終於判定外國人也有權行使《資訊自由法》,於是要求ICO限期回應——ICO的指南寫著:「任何人都可以提出信息自由的請求,而不必是英國的公民或居民。」
  • ICO二度要求展延後,依然強調捍衛蔡英文的隱私更為重要,而且用來證明的資料業已公開。理查森則反駁,可疑的在線論文、研究索引、公關聲明、甚至是台灣檢方的起訴都無法證明什麼,因此他繼續提交答辯狀。
  • 在ICO的回應延宕數月之後,行政法庭於2021年9月判定公開訊息已經足夠,所以ICO沒必要責成倫敦大學去揭露蔡英文的口試相關資訊——基於種種疑點,理查森決定上訴高等行政法院;ICO也應其所請,重新要求英國校方出示相關證據。
  • — 2021年11月,英國行政法院根據ICO的最新調查,判定LSE不必提供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口試委員姓名與審查報告書,因為校方否認持有任何相關資料。由於這與LSE法律團隊負責人Kevin Haynes先前向台灣官員透露的訊息相互矛盾,理查森請求進行後續調查——另有質疑者向行政法庭提告,而法官基於缺乏論文的入館紀錄和微縮膠卷,表示不認同圖書館丟失的說法;甚至倫敦大學也透過「WhatDoTheyKnow」網站公開承認,當年並無口試委員提供蔡英文的論文,因此沒有被發表,而後又在官網聲明這並不影響學位的授予。
  • — 2022年6月,英國行政法庭基於彭文正提供的司法卷證而推翻前議,判定LSE在論文門案中違反《資訊自由法》:一方面否認持有相關資料,另一方面卻向台灣提供沒有確實查證的口試委員信息,因此要求LSE在28天內作出新的回應,但是LSE在申請延期之後仍表示不會公布個資,甚至無法確定校方是否持有相關資訊。
  • — 2022年10月,高等行政法庭駁回上訴,理由是本案僅限於要求倫敦大學披露所持有的信息,因此與LSE無關,也無法要求文件格式;至於校方為何缺乏資訊、或是內容與其他資料相互矛盾,ICO和行政法庭接無權處理。


 

資料原始出處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3/01/2.html

蔡英文論文門最新消息及本部落格目錄

https://thesisgate2019.pixnet.net/blog

文章標籤

chyu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卷證分析 卷證分析 卷證分析 卷證分析 卷證分析

※ 請前往「蔡英文論文門調查站」的相關頁面查看全文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p/blog-page_11.html

 

※ 2021年9月9日,賀、林、彭三位學者召開論文門「最終審判」記者會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hkS4cyI5II,提出各項新證據,此處僅介紹政大核實過的兩份「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

1. 1984年:LSE畢業時間為1984.04,論文題目為Law of Subsidies, Dumping and Market Safeguards,未填寫東吳任教經歷(1983.09-)
→總統府在2019年公布的證書授予時間為1984.03,論文題目為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此外,LSE於2019年透露的口試時間為1983.10.16(星期天),而移民署在2021年製表指出,蔡英文姊妹是在10.15出境、10.30回國——倫敦大學2022年在WhatDoTheyKnow網站上公開表示,並未持有蔡英文口試日期等資訊,而且當年並無口試委員提供蔡英文的論文,因此沒有發表!

2. 1990年:LSE畢業時間為1984.04,論文題目為(國際)不公平競爭及市場之緊急保護,指導教授是Leonard Leigh和Michael Elliott,未填寫東吳任教經歷
→蔡英文、LSE在2019年承認的論文指導者僅有Michael Elliott,LSE又於2020年透露Leonard Leigh和Michael Elliott乃是論文口試委員;蔡英文在1990年資審表中所填的論文指導教授就是這兩位校內教師,而她的律師在2021年又根據其印象將校外學者Richard Dale列入口試委員名單——英國行政法庭2022年的判決書中顯示,這三位口試委員的身分皆缺乏實證!

 

卷證分析

※ 2021年3月31日,蔡英文提告三位學者一案僅彭文正被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同時收到了起訴書和不起訴書)!未在第一時間調查蔡英文入出境資料的檢方向LSE(收藏蔡英文278 頁學生檔案,並透露口試日期和考官姓名)查詢蔡英文當年的求學情形,但LSE後來否認持有口試委員名單等相關資料!堅持保護當事人隱私的倫敦大學則向英國ICO聲稱論文審查報告(影本?)確實存在!不過,三處收納畢業論文的圖書館都查無入館記錄!此處僅按資料發生時序,簡單點出檢方證據之疑點。

基本物證(列於起訴和不起訴書上,請參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581565?mode=whole

1. 1980年9月核發學生簽證的信件(無人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2. 學生記錄表
→1982年11月因財務困難而withdraw(退學?),而且不再有註冊記錄;表中的碩、博士學程混雜,多處刪改,未明確指出授予何種學位!
3. 1981年3月提出的研究計畫摘要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4. 1981年7月提出的論文第一部分摘要初稿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5. 1982年2月核准晉升博士生的通知書(無人簽名)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6. 1982年11月准許免於形式上註冊、可繼續撰寫論文的通知書(無人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7. 1983年1月確認最終博士論文題目的通知書(無人簽名?)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8. 1983年6月說明10月將進行口試的通知書(無人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9. 1984年1月核發的口試通過證明(無人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非正式文件!
10. 1984年2月倫敦大學核發的學位授予通知書(存在無法律效力的未簽名版本)
→總統府提供的版本上無人簽名,東吳大學提供的版本則有簽名、無陽明山地址,至於起訴狀中的版本既無簽名、也無地址!
11. 1984年2月LSE院長的恭賀信(無人簽名、信紙上無校名資訊)
→非正式文件!
12. 1984年3月倫敦大學核發的博士學位證書(影本)
→未交付倫敦大學驗證!LSE比對到的似為1987年查證學歷時由台灣提供的影本!1984年政大核實過的證書上,授予學位的時間為4月!就算當年台灣各處留有證書影本,只要是上面沒有正式的認證章,便無證據能力!
13. 1987年9月向倫敦大學查證學歷資料(存在無法律效力的未簽名版本)
→1984、1985年也查證過,但考選部此時仍要求仔細調查證件性質、入學資格、修業年限、主修課程及學校立案情形!三份外館的手寫公函擬稿者不明,信紙和印章都出現疑點!倫敦大學回函者工整的簽名字跡很容易仿冒,而且信中竟指出蔡英文的博士學位是在經過研究學程和提交論文「題目」後授予的!
14. 2015年9月倫敦大學補發的博士學位證書和相關證明(正本)
→倫敦大學迴避驗證!陳水扁指稱2015年的補發事宜是拜託LSE前院長、上議院議員紀登斯幫忙處理的,並非循一般正常管道!證書背面的序號並未出現在告證和檢方勘驗後的描述中!(2010年的補發證書影本也未獲得驗證!)
15. 2015年證書補發的郵件封套照片
→郵件並未彌封,也無收件地址!
16. 博士論文外觀照和內文節錄
→僅為2019年提交LSE婦女圖書館的1983年個人副本,由於缺乏早年的入館記錄,無直接證據力!而且錯誤甚多,不像是合格的最終版本!

其他證據(列於起訴書上,請參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HGsKvmaBzM 相關畫面)

1. 1983年5月青輔會、政大之間針對優先聘用蔡英文的往來公文
→附有指導老師2月發出的信函,說明近期提交論文後,口試將於春天舉行,但無法證明取得學位。另外在5月填寫的「留學生回國服務申請登記表」中,論著欄位寫有「不公平競爭及國內市場之保護(Unfair Trade Practices and Safeguard actions),博士論文」(翻譯錯誤),發表時間及地點則是「即將發表於國內及美國法學雜誌」,也無法證明取得學位。
2. 東吳大學歷年相關資料
→請見針對基本物證10、12的質疑!另有副教授證書(1990年,並非1986年)、以及1990年4月倫敦大學確認學歷的函文(目前已知的第四度學歷查證)!
3. 1984年7月倫敦大學與英國外館的學歷認證回函
→代理簽字者與基本物證13的回函者為同一人,請見相關質疑!「自由中國中心」於1992年才更名為「駐英國台北代表處」,但此時的戳章為「倫敦/駐英國代表處」!
4. 1984年9月的公務人員履歷表
→在政大法律系「提請新聘教師單」上的「著作」一欄未見博士論文。另外,在校方核實過的「教師資格審查履歷表」上,或是未填博士論文題目、或是填寫的與2019年公布的截然不同,學位授予月份也與證書有所差異!
5. 1984年9月至12月教育部、政大之間針對副教授資格審查的往來公文,以及審定教師名單、副教授證書
→請見針對基本物證12、以及副教授證書的質疑!政大1984年12月8日內簽函稿中的「博士論文3冊」似乎是指兩份提早自稱博士的中文期刊文章、再加上以英文抽印本充當博士論文!而且早年欲取得副教授資格主要是文憑送審,不會就論文進行長時間的實質審查!
6. 2010年9月補發的博士學位證書
→英國外館的認證過程異常快速!認證章與一般不同,並用私章證明影本「與正本相符」!外交部對學術證件的驗證重點並未涉及內容的審認!這是蔡英文多次參選經驗中唯一被檢驗過的證書,與其2019年辯駁時的說法有出入!
7. 大英圖書館EthOS書目查詢系統
→林環牆發現2015年首次登錄,記錄中備註論文「自大學遺失」,但是校方圖書館否認曾有入館記錄!
8. 2019年9月4日總統府發言人臉書
→請見基本物證2、10、12、以及關於政大1984年12月8日內簽函稿的質疑!
9. 2019年9月23日總統府記者會
→NO QE和withdraw被府方解釋成「不需要資格考」、「不必再繳費選課」,質疑者則認為是「尚未參加資格考」和「退學」!講師沒有博士學位能否指導博士生、甚至參與口試,也受到質疑!
10. 2019年9月有關IALS索引的新聞報導
→1985年的書目索引確實記載了蔡英文的博士論文條目,但是書中提醒讀者注意內容(特別是學位授予日期)不一定準確!此外,針對另一份1981-1988的IALS論文索引進行查驗,發現其中有博士生最後只取得碩士學位!IALS以連續編號收藏的法學論文中並無蔡英文的資料!
11. 2019年10月LSE官網聲明
→in the press新聞採集區中與這份聲明並列的只有2017年發布的三篇舊稿,和施芳瓏一樣地把IALS的全稱寫錯!文中提及的論文移交記錄,似乎不是發生在1984年,而且圖書館並未建檔收藏!雖有索引,但是倫敦大學已公開表示論文沒有被發表!
12. 2020年7月英國外館表示,1984年倫敦大學頒發的博士學位證書和畢業之前的所有文件皆與LSE檔案中心的存檔相符
→2020年3月,檢察官黃偉應蔡英文一方的調查聲請,要求LSE檔案中心比對她在2019年9月3日向該中心申請取得的影本文件(基本物證1-11、13-14),而後外館主動加入基本物證12;同年11月,法官卓育璇應張惇涵一方請求LSE驗證基本物證2、5、9、10、11、12、14、以及2010年補發的證書影本。不過,LSE法律團隊負責人雖已比對上述無法律效力的文件、並透露蔡英文的學生檔案共278 頁,但是檔案中的資料準確性已被校方和法院質疑!而倫敦大學並未就證書真偽問題加以回應!

犯意評估(列於起訴書上)

1. 台大聘任彭文正的審查程序資料
→當年繳交的是畢業證書與博士論文!但台大制度與他校不同,博士必須任教半年之後才能成為副教授!
2. 2019年4月《政經看民視》停播後彭文正的臉書貼文和相關新聞報導
→針對論文門的質疑都有列舉事證,難以用報復之說來概括!
3. 彭文正臉書貼文數則
→須確認是否為毫無根據的惡意誹謗!
4.《政經關不了》節目光碟
→須確認是否為毫無根據的惡意誹謗!
5. Youtube頻道的收益模式
→屬於正常營利行為!
6. 2020年10月彭文正於偵查庭中不利於己的陳述
→官方先後出示的資料皆無法讓人信服,於是公開揭露搜證結果,形成「連續詆毀國家元首」的現象!

 

卷證分析

※ 2020年5月29日,彭文正反控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誹謗一案開庭!而後被告一方除了原本提供的4份相關判決案例、1份檔案查詢資料、以及總統臉書、府方簡報、台灣媒體和教育部及LSE新聞稿之外,還會提供2015年的畢業證書正本作為補充,而其他學歷證明文件仍為府方簡報中的影本。張惇涵委託律師提出的物證如下,箭頭後方為質疑點。(請參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YCdyvyh5gs 相關畫面與報導)

1. 2019年9月23日:總統府記者會簡報
→除了2015年(喬來的?)的畢業證書正本以外,其他學歷證明文件皆為影本,且多無經辦者簽名!
2. a:放言2019年7月10日報導"總統級開箱!蔡英文秀「LSE畢業證書」狠打臉造謠者 網譏:彭叔叔快來看,有鋼印喔"
→若證據是透過不法方式取得,恐無證據能力!
b:自由時報2019年7月24日報導"蔡英文博士論文 倫敦政經學院證實編入書目"
→2019年建檔的1983年論文書目,恐無法證明1984年的博士學位屬實!
3. a:2019年7月19日教育部新聞稿及附件
→1983年的論文個人副本被歸類為一般書籍,並未放置在校方正式收錄博士論文的圖書館!
b:自由時報2019年7月19日報導"找出蔡英文博士論文、升等著作 教部背書確認沒問題"
→教育部找來的資料中,缺乏口試前便提早自稱博士的內文頁!
4. 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的1984年12月「政人3057」號公文
→函稿上手寫加入「博士論文三冊」,包括中文期刊資料!機關大印不尋常地蓋在正式公文的內文上!
5. 自由時報2019年12月5日報導"藍委質疑蔡總統副教授公文失蹤 教部當場上網破除謠言"
→雖然以「機關名稱」、「檔案產生期間」、「檔號」為關鍵字可以進行查詢,但一般民眾不可能知曉「檔號」!
6. 2019年8月28日蔡英文臉書貼文"正式提告不實言論"
→在人民資訊不對等、但已多方蒐證之下,應屬合理懷疑!
7. 2019年9月4日「總統府發言人」臉書貼文
→蔡總統控告賀德芬、林環牆!並首次出示1984年畢業證書影本,但是其上並無英國校方認證章!
8. 2016年1月19日:LSE新聞稿
→與台灣研究計畫的賀詞部分雷同!
9. 2019年10月8日:LSE新聞稿
→和這份聲明並列的只有2017年發布的三篇舊稿!文章中出現重要機構名稱錯誤!相關文獻索引恐無法證明學位之有無!而且所謂的論文移交記錄,事發於2011年!
10. 2020年1月15日:LSE新聞稿
→並未點出蔡英文就是LSE的博士!
11. 2020年1月17日:LSE新聞稿
→發表推特賀文的不是LSE校方,而是校友會!
12. 中時電子報2019年9月22日報導"重申學位是真的 蔡英文:35年前教育部不是民進黨的"
→有當年知情者爆料:蔡英文父親蔡潔生曾透過管道請蔣經國下條子,協助蔡英文政大求職!
13. 芋傳媒2019年9月19日報導"府:LSE已證明蔡總統學歷論文 真的假不了"
→博士論文的印製日期和日後被引用的日期,應以獲得學位的時間、而非以完成手稿的時間為準!然而無論是1987年被孫玉文引用的資料、或是2019年被婦女圖書館收藏的黑皮書,都標注為取得學位之前的1983年!

 

資料原始出處

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2020/05/3.htmlhttps://is-tsai-lse-dr.blogspot.com/p/blog-page_11.html

本部落格目錄

https://thesisgate2019.pixnet.net/blog

文章標籤

chyu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彭文正的聲明

※ 請前往「蔡英文論文門貼吧」https://is-tsai-1984-dr.blogspot.com/2020/05/20197.html 查看相關文章:「彭文正教授答辯稿」、 「黃偉升官 狗尾續貂」、「假博士告真博士」。

 

 

※ 在2020年9月4日的「蔡英文女士提告三位教授滿一週年 不開庭、不調查、不保全證據」記者會之後,10月14日終於首次召開偵查庭!彭文正當庭陳述如下:

 

被告彭文正詆毀國家元首,誑稱蔡英文於1984年未完成並繳交博士論文云云;其間蔡英文先後提出了五個不同的博士論文題目以昭公信,被告不以為然;告訴人蔡英文旋即提出與Mr. Michael Elliott合著、並含444個錯字的黑皮精裝博士論文一冊,被告視若無睹;蔡英文又指稱其兩年獲得1.5個博士學位,被告仍不採信;總統府發言人且提出蔡英文之就學學生紀錄表,並表示因為太過優秀以至於免註冊、免繳學費,被告依然不採信;發言人同時亦提出蔡英文之口試通過通知函及博士學位取得通知函,這兩份文件因為匆忙之故無人簽名,被告彭文正竟然不體諒;告訴人蔡英文總統宵旰憂勤、無暇理會被告持續之騷擾,復指示證人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代為釐清。教育部高教司長於2019年7月19日,拿出一本蔡英文於2019年完成之黑皮精裝論文,證明蔡英文女士曾經以此博士論文於1984年間申請升等政大副教授,被告仍然不願相信;此外,被告竟然於2019年10月19日前往英國倫敦大學,親自查訪總圖書館及高等法律研究院圖書館之圖書館員;這還不夠,被告又親自翻閱蔡英文女士1984年畢業之同班同學Dr. Jose Molina之博士論文,兩相比對;尤有甚者,被告於倫敦期間,還召開了一場國際記者會,將其蒐證結果昭告媒體,對於泱泱大國中華民國元首之不敬,莫此為甚。


此外,被告追究1980年代蔡英文同學在倫敦大學求學經歷也就罷了,竟然得寸進尺,意圖窺探蔡英文教授在台灣的任教經過。明知所有與蔡英文教授相關之東吳大學及政治大學聘任資料都已經配合修改、並封存到2049年12月31日,蔡英文總統甚且派任總統府副秘書長劉建忻前往考試院任秘書長處理善後,被告彭文正仍然窮盡各種手段刺探蔡英文教授在1983到1992年間的任教和升等過程,實屬冥頑不靈、惡習不改。


被告彭文正係美國威斯康辛大學新聞及大眾傳播學博士,雖無1.5個博士學位,但亦曾經擔任台大新聞研究所教授及所長、主任,前後長達二十年,指導碩博士論文超過一百篇,不可能不知道博士學位相關規範,竟仍以蔡英文沒有畢業論文云云,連續詆毀國家元首。


被告於總統府發言人召開記者會說明之後,仍然不知收斂,於全國最勇敢之政論節目「政經關不了」中,天天抨擊蔡英文女士沒論文、假博士云云,至今超過450集,從無一天間斷;開播至今一年半期間,共累計8600萬人次收看,觸及全球6.6億人口,影響蔡英文名譽甚鉅。


「政經關不了」節目中竟然無視於司法素來為政治服務之生態,仍不斷挑戰司法,起底司法官為政治服務之優良事蹟;尤有甚者,節目又有憑有據,使21萬粉絲深信不移。隨後被告又將節目內容濃縮翻譯成英文版,提供海外電視播放;除此之外,被告還不惜斥鉅資聘請英國律師在英國興訟,狀告國家元首。


被告彭文正明知告訴人證據皆已湮滅,仍然夸夸而談,跟不上證據的發展,又煽惑兩位素孚眾望的優秀律師為其辯護。被告身為知識分子,還擔任過第一屆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委員兼發言人,2013年承辦過檢察總長黃世銘和檢察長陳守煌洩密關說相關案件,理當諳熟法律實務,竟然於2019年11月12日隻身前往北檢投案,又打電話查詢告訴人姓名、並請求開庭審理未果,無視於檢察官黃偉奔波忙碌於政治司法案件;對於書記官未必起訴之暗示,竟不知感恩、不識好歹,簡直自不量力、膽大包天。


基於以上羅列之積極犯意及變本加厲之犯後態度,請檢察官具體求處死刑,以昭炯戒,以彰國法。

 

 

彭文正的聲明

※ 彭文正在2021年5月4日首次召開的準備程序庭中拒絕認罪,6月9日陪伴未成年子女赴美就學,10月20日準備程序庭的告假聲明由律師當庭宣讀如下:

 

今天對我來說,別具意義;因為論文門終於可以走出偵查不公開、進入形式上公開審理的法院,可望窺見一絲陽光。

兩年前的今天,我親自到英國倫敦大學和倫敦政經學院上窮碧落下黃泉地搜尋蔡英文1983年的論文,結果連個論文編號都找不到。

兩年過後,起訴我的檢察官、審理我的法官,你們去過英國倫敦大學了嗎?

你們憑著傳真、影印和電子郵件就要縱放詐騙犯並且入我於罪嗎?

今天我無法出庭,我的內心沉痛無比,因為一個無能顢頇的防疫政策,讓我們這些在海外完成完整防疫措施和檢驗的人回到台灣仍然要被集中隔離;因為情治單位的白色恐怖再現,連我在美國都還要跟監我,威脅著我身邊幫助我的家人和朋友。

我拒絕出庭,也無法出庭。

我正告所有用政治和司法手段迫害我的人,我放棄言論自由的抗辯,代表蔡英文的國家公訴檢察官請不要浪費時間在這個法律的論辯上;我唯一的抗辯就是「蔡英文是個假博士」。

我對於這900多個日子以來所堅持的事,毫不後悔;對於一路支持公理正義的朋友們,心存感激。

我的律師張靜和李震華會全權代表我闡明我的法律立場,並轉達我給劉承武檢察官和姚念慈法官的一句忠告:「以良知做見證,對歷史負責任」。

 

 

彭文正的聲明

※ 彭文正在2022年12月23日「確認博士論文不存在」敗訴之後的聲明稿:

 

世界四大寶藏「死海古卷」、「黃金約櫃」、「所羅門王寶藏」和「蔡英文論文」2022年12月23日有了重大發現。

比起死海古卷的1600年,黃金約櫃的3100年,大衛魔術嫡傳弟子,現任職於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的張詠惠法官,只花了三年就把這本遺失了39年的「蔡英文論文」給「找」到了。

張詠惠法官今天的判決,堪稱世界第五大寶藏。她獨步全球的創舉包括了:
1)獨創以言詞辯論証明論文存在的方法,是二十一世紀方法學上的重大突破。
2)獨創以散裝草稿推斷論文完成,是二十一世紀演繹法的重大修正。
3)獨創肉眼紅外線取代碳十四年代鑑定法,是二十一世紀考古學上的重要發明。

在此,謹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及院長黃國忠擇惡固執的情操表示折服,也期勉他們今日既然能「橫眉冷對千夫指」,2024年520後也能在看守所內「俯首甘為孺子牛」。

 

資料原始出處

https://is-tsai-1984-dr.blogspot.com/2020/05/20197.html

本部落格目錄

https://thesisgate2019.pixnet.net/blog

 

文章標籤

chyud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Close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請輸入暱稱 ( 最多顯示 6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標題 ( 最多顯示 9 個中文字元 )

請輸入內容 ( 最多 140 個中文字元 )

reload

請輸入左方認證碼:

看不懂,換張圖

請輸入驗證碼